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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由時報/鄭琪芳 2014-02-16

內政部擬修法,將預售屋實價登錄改為「買賣契約簽訂後三十日內申報」。公股行庫高層認為,此舉有助於抑制預售屋炒作,並達到實價課稅的目的,但業者的反彈力道也會很大,加上年底七合一選舉將至,可能與「預售屋納入課徵奢侈稅」一樣,最後「不了了之」。

  國內房價持續飆高,預售屋是房市炒作的關鍵因素之一,部分建商或代銷業者透過特定專業投資客炒作預售屋,藉此拉抬房價,甚至連「紅單」(購屋預約單)也成為炒作標的。但現行實價登錄制度規定,預售屋僅須於完銷結案後整批登錄,導致預售屋揭露率偏低,助漲預售屋炒作。

  行庫高層表示,目前預售屋完銷結案後才登錄,只要保留一戶不銷售,就不算結案,就不用進行實價登錄,成為業者規避實價登錄的漏洞;改成「買賣契約簽訂後三十日內申報」,才能達到價格透明化的目的。

  行庫高層指出,預售屋實價登錄落實後,將有助於抑制預售屋炒作,進而達到抑制房價的目的,且國稅局更容易掌握預售屋買賣價差,由於預售屋買賣屬於權利移轉,須以實際獲利課稅,不能扣除成本費用及計算房地比,更符合實價課稅的原則。

  不過,行庫高層直言,這項政策推動難度很高,因為建商及代銷業者強烈反彈,且年底七合一選舉將至,加上必須修法,最後可能做不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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