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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北市豪宅價格居高不下,店面更是「貴酸酸」。

記者林信男/台北報導

台北市實價登錄更新,敦化南路1段236巷1至30號區段,2014年2月有1筆店面交易,成交總價7,800萬元,面積30.62坪,換算每坪254.7萬元。據房仲業者推測,交易物件應是知名老牌豪宅「一品大廈」。

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,「一品大廈」建於1978年,是北市早期知名豪宅,入住者非富即貴,位在台北市忠孝東路與敦化南路交叉口一帶,鄰近頂好商圈及SOGO百貨,步行幾分鐘就能到捷運忠孝敦化站,生活機能完善,因此物件釋出量相當少。

台灣房屋忠孝SOGO特許加盟店總經理施光明指出,根據實價資訊,「一品大廈」移轉面積為30.62坪(含地下室5.69坪),若地下室以3分之1計算,拆算成交價每坪應為290.7萬元,以大安區及周邊店面價格來看,交易價格算是符合市場行情。

張旭嵐分析,由於「一品大廈」落成時間是1978年3月,當時尚未實施建築容積率管制,總容積率約538%,若依建築法實施重建,受限於法令規定容積率僅300%,會使建物面積愈蓋愈小,因此只能以都市更新模式申請改建,才能保有原容積,但因住戶遲遲無法取得共識,使得都更遙遙無期。

施光明說,雖都更推動牛步,但仍屬於未來可行方案,由於「一品大廈」住戶素質高,對於老舊、品質不佳的居住環境,時時刻刻都想改變,因此有能力實施者,仍願意進場整合。



原文網址: 豪宅「一品大廈」店面實價 每坪254萬 | ETtoday財經新聞 | ETtoday 新聞雲 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40515/357339.htm#ixzz32JayI1Wr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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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合報/陳乃綾沈婉玉 2014-05-21

打擊囤房,非自住房屋稅率將調高。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房屋稅條例第五條修正案,非自住房屋稅率將從百分之一點二到百分之二,調高到百分之一點五至百分之三點六。明年五月民眾申報房屋稅時,將適用新稅率。

  財政部並已擬定自住房屋定義,新法生效後就會公告。依財政部定義,只要符合無出租,及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居住使用即屬自住用住宅,但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房屋持有數全國合計上限為三戶。也就是說,四戶以上屬非自住房屋,稅率要調高。

  這次修法也授權各地方政府視所有權人「持有房屋戶數」訂差別稅率,可採累進稅率,囤愈多、課愈重;建商手上沒賣出的餘屋、保留戶及空屋也屬非自住房屋,可加重課稅。

  不過,由四百位學者組成的房市改革行動聯盟批評,「逾三戶」才屬非自住房屋標準太寬鬆,財政部只調房屋稅稅率卻不動房屋評定單價表等稅基,恐對不動產稅改產生干擾。

  房屋稅按照房屋現值課徵,對於「住家用」房屋,過去非自住與自住的稅率都是百分之一點二,外界認為房屋持有成本低廉,是造成囤房、炒房原因之一。立委李應元、孫大千提案修法,調高非自住的房屋稅率,提高持有房屋的成本。
 
  一般自用住宅房屋稅負未改變。住家用房屋中,自住者維持現行百分之一點二稅率;其他供住家用的非自住房屋(例如出租),新稅率最低百分之一點五,最高百分之三點六。

  為鼓勵民眾將房屋出租給中低所得家庭的自然人或私法人,這次修法也將「公益出租人」出租使用房屋入法,比照自住房屋為百分之一點二。至於自住和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的認定標準,授權財政部訂定相關辦法。

  另外,非住家用房屋中,私人醫院、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,原本的房屋稅是比照人民團體等非營業使用稅率,僅百分之一點五到百分之二點五;這次修法也將上述三種類別比照營業用房屋稅率,調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。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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