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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金漲幅遜房價 報酬率逐年降

【鄭婷方╱台北報導】2014年04月19日

馬來西亞多數地區的房價與台灣比,相對便宜,專家表示,近年台灣民眾掀起一陣赴馬來西亞買屋潮,有別於台灣捷運是影響房價主因,當地民眾習慣開車,距吉隆坡市中心10~20分鐘車程接受度較高。


吉隆坡的Ampang路,具知名的雙子星僅約100公尺,生活機能完善。

馬來西亞對外國人購屋有最低總價限制,各城市標準分別是500~1000萬元台幣不等,台灣房屋國際資產中心執行長方彥夫表示,租屋來說,無特殊限制,租屋最熱的地區同樣是吉隆坡的市中心,產品類型分為套房、一般2~3房住家、辦公室等。 

 

馬來西亞中古物件

每年租金漲2~3%

至於2~3房的住家,方彥夫指出,2房面積約30坪起跳,3房則約50坪。面積愈大(40坪以上),出租單價愈低,以吉隆坡市中心來說,套房與一般2~3房住宅,約每坪每月租金2~3千元台幣,酒店式公寓,約每坪每月租金3335元台幣。
方彥夫表示,酒店式公寓管理佳,報酬率可達8~10%,若民眾購買該產品,大多具包租方案。近年馬來西亞每年房價漲幅達10~15%,但每年租金漲幅僅有2~3%,以往在當地置產投資,報酬率普遍有7~8%,目前報酬率相對降低,民眾須納入置產考量。
除了馬來西亞吉隆坡市中心,房東網國際集團董事總經理李奇嶽表示,同樣位於吉隆坡的滿家樂地區,距吉隆坡市區車程約15分鐘,生活環境類似台北士林的天母地區,該區房價每坪30~35萬元台幣,與吉隆坡市中心每坪50~70萬元相比,相對便宜,報酬率大約都有6%。 

馬來西亞租屋注意事項

租屋資訊較不透明

李奇嶽補充,當地租屋資訊相對較不透明,建議有租屋需求的民眾透過房仲租屋,服務費約1個月的租金,而房東也可交由物管公司代管房屋,管理費為每月租金5%,但皆須依實際狀況而定,至於簽約時間,通常2~3年1簽為單位,押金則2~3個月。 

最好先實地勘察

看好近幾年馬來西亞房市發展,我在當地買了2棟房子置產出租,只要買對地段,未來轉手就有一定的獲利空間。第1棟房子在KLCC附近,距離巴比倫商場走2分鐘,97坪的豪宅,報酬率約3%。 
另一棟房子在吉隆坡滿家樂,40坪3房住宅,近國際學校,當初總價約1200萬元台幣,報酬率約6%。若要在海外置產,至少要飛到當地看環境2次以上再下手,功課要做足,避免風險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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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日報/吳佳蓉 2014-05-14

買賣房屋時,有些賣家會告訴買家,雙方交易要採「賣清」方式,除了房屋價格,要求買家要連帶付清特銷稅款。北區國稅局表示,私下立約雙方「賣清」沒有用,只要出售期間未達兩年的不動產,賣家就得繳納特銷稅。

  同時,計算特銷稅應繳納金額時,應以房屋價格加上自行支付的特銷稅款,若只以房屋價格計算,將視為短漏報,會遭補稅並處最高一倍罰鍰。

  部分屋主經常抱持著「賣清」觀念,為了省去後續麻煩,在訂定買賣契約時,會要求買方除須付房屋價格,也得負擔相關手續及稅款。

  北區國稅局常接獲民眾詢問,若契約中明訂由買方負擔特銷稅,賣方是否就可以免繳,國稅局回應,依《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》,繳稅主體仍是賣方,且買方多付給賣方作為特銷稅費用的金額,也屬銷售時的「全部代價」,須納入特銷稅課稅範圍,若漏報這部分金額,國稅局將視為短漏報案件處理。

  舉例來說,甲將手中持有未達一年的不動產賣給乙,買賣價格訂為2,000萬元,並在契約中明訂,乙應負擔特銷稅,先行將特銷稅額300萬元(2,000萬元*特銷稅率15%)連同房屋價格一起付給甲方,總計2,300萬元。

  但依照特銷稅條例規定,賣方甲才是納稅主體,若賣方甲未繳,則視為漏繳特銷稅,同時,乙多付給甲的300萬元,也應納入計算應納稅額的金額範圍中,也就是用雙方交易總金額2,300萬元,乘以15%特銷稅費率計算,若只用2,000萬元房屋銷售金額計算應繳稅額,少繳部分也將視為短漏報。

  國稅局表示,透過買賣證明,很容易就能查到短漏報情形,一旦查到相關情形若民眾在國稅局查到、但尚未寄出處分書前,主動前來補繳本稅,則僅罰漏繳稅款0.5倍罰鍰,但若被查獲仍不符結果不願繳納本稅,則須以一倍罰鍰;國稅局強調,補稅及罰鍰的對象,都是賣方而非買方,提醒民眾不要因誤解「賣清」可行性而觸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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